近年来,随着我市在用电动自行车数量增多,通行空间不足、非法加装改装、停放充电不规范等问题较为突出,需进一步规范管理。
记者了解到,《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(试行)》将于8月1日到期,按照政府规章修订起草的相关规定,深圳交警形成《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(修订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稿》),并已经完成公开征求意见。记者注意到,《意见稿》中特别强调多部门齐抓共管,“全链条”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。
其中提到,科学优化不戴头盔的处罚幅度,从原来的“处二百元罚款”调整为“处警告或者五十元至二百元罚款”的阶梯式处罚,同时开展安全教育,引导市民自觉形成佩戴头盔的安全习惯。同时,增设柔性条款,违法行为人发生轻微交通违法,自愿并积极接受交通安全学习教育或者协助维护交通秩序完毕后,可予以警告,免于罚款处罚。